关于东营供电公司35kV变电站项目
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
根据自然资源部《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》(自然资规〔2021〕1号)的有关规定,现对东营供电公司35kV变电站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(公示版)进行公示。
序号 | 海域使用申请人 |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名称 |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|
1 |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营供电公司 | 东营供电公司35kV变电站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(公示稿) | 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 |
公示期为9月23日至10月12日(10个工作日)。如有意见,请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海洋局反映情况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,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,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。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8号
电话:0531-51791583
邮编:250002
附件:东营供电公司35kV变电站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(公示稿)
附件: